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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获10MW高温气冷实验堆运行许可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中国核电网  | 发表于:2014-07-24 | 来源:中国能源报

近日,国家核安全局发布关于颁布清华大学10MW高温气冷实验堆运行许可证的通知,决定向清华大学核能与新能源技术研究院颁发《10MW高温气冷实验堆运行许可证》。

通知显示,国家核安全局审查了清华大学核能与新能源技术研究院提交的10MW高温气冷实验堆运行许可证申请相关文件,认为清华大学核能与新能源技术研究院作为对10MW高温气冷实验堆承担全面核安全责任的营运单位,所提交的申请文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法律和核安全法规。根据《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国家核安全局颁发此《10MW高温气冷实验堆运行许可证》,有效期至2024年6月30日。

资料显示,在国家“863”计划的支持下,自上世纪八十年代中期,我国开展了10MW高温气冷实验堆的研究、开发,于2000年12月建成临界,2003年1月实现满功率并网发电, 我国对高温气冷堆技术的研发取得了突破性成果,基本掌握了核心技术和系统设计集成技术。这一科技成果在国内外引起广泛的影响,使我国在高温气冷堆技术上处于国际先进行列。2006年1月,国务院正式发布的“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中,将“大型先进压水堆和高温气冷堆核电站示范工程”列为国家重大专项。

目前,我国首个高温气冷堆核电站示范工程已落户华能山东石岛湾核电有限公司。该示范工程由中国华能牵头组织实施,项目以我国已建成投运的清华大学10兆瓦高温气冷实验堆为基础,将把我国具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温气冷堆这一重大高新技术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是我国建设创新型国家的一项标志性工程,是世界首台具备第四代核能系统安全特性的商用核电机组,将引领世界第四代核电技术发展与进步。

该示范项目2012年12月3日通过国家发改委批准,同月9日示范工程核岛混凝土浇筑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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