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地时间12月16日,第三次中国-中东欧国家领导人会晤在塞尔维亚贝尔格莱德举行。与会各方发表《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贝尔格莱德纲要》,提出要鼓励发展核能项目。
该纲要全文共涉及9项内容,其中第六项对拓展科技创新环保能源领域合作作了重要阐述,以下是详细内容。
(一)2015年在斯洛伐克举办中国-中东欧国家创新技术合作及国际技术转移研讨会。鼓励中国和中东欧国家的科研机构和企业在产学研及国际技术转移等领域加强合作。
(二)继续支持加强信息通信领域合作。鼓励中国-中东欧国家开展联合研究项目,促进科技园区企业合作。
(三)加强中国与中东欧国家在保护森林、湿地和野生动植物、发展绿色经济和生态文化方面的合作与交流,分享林业发展成功经验,增进理解,促进合作。
(四)鼓励中国和中东欧国家遵循透明、负责的原则发展核能项目。认可各国有发展核能的权利,应妥善履行核安全国际义务。对中国同罗马尼亚、捷克签署有关核能合作文件并与匈牙利就核能领域合作达成共识表示欢迎。
(五)鼓励中国和中东欧国家在自然资源保护和可持续利用、地质、采矿、页岩气开发和空间规划方面加强合作。
(六)欢迎罗马尼亚设立有关能源项目对话与合作中心的倡议,鼓励中国、中东欧国家及其他国家学术机构、法律机构、企业和政府代表共享经验和信息,促进各方在该领域的进一步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