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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拼船”:核电出海初期重要选择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中国核电网  | 发表于:2015-02-13 | 来源:中国能源报

在大步伐的“单打独斗”实现之前,“搭船”或者“拼船”实现出海,或许是中国核电现阶段的现实选择之一。

1月29日,在中法两国高层见证下,中广核集团与法国电力公司(EDF)在北京签署了双方在核电站设计领域的有关合作协议。根据协议,中广核与EDF将围绕双方的核电技术,重点在特定领域或研究课题方面分阶段开展设计合作,以加强核安全设计改进,促进技术交流。

  外界认为,作为中法核能合作进一步深化的体现,这份协议的签署,一来证明中广核在核电工程设计、工程建设、运营管理、科技研发等方面核心能力已获得合作伙伴的认可;二来释放了两者在包括英国核电项目在内的第三方核电市场继续合作的信号。

从“师徒”到“战略伙伴”,中法在核电领域的合作已有30多年历史,如今合作“阵地”逐渐从中国转向英国等第三国,这个模式或许会成为中国在核能领域国际合作可尝试的途径。

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电堆型,是实现核电“走出去”的必要条件。信息显示,目前全球共有美、法、俄、加、日、韩六个国家具备完整的大型核电技术输出能力。相关权威的统计数据显示,美、法、俄三国在核电技术输出上依然占据主导地位,尤其是俄罗斯的三代技术,由于是在成熟的二代技术上进行持续创新改进形成的,兼具先进性、成熟性和经济性特点,竞争优势更为明显。韩国自2009年拿下阿联酋核电项目后,在国际核电市场上也开始崭露头角。

“具备了核电技术输出能力的美、法、俄等国,在技术转让、人才和装备等本土化方面已有丰富的积累,尤其熟悉国际合作中的风险规避。很多经验值得中国同行在合作中学习、借鉴。”一位业内核电工程师告诉记者,“进军欧洲核能市场困难很大,与法方的合作,一定程度上可以少走弯路,或者说期初合作是跳板。”

 

 
关键词: 核电 核电出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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