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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就“十三五”是否重启内陆核电站进行论证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中国核电网  | 发表于:2015-03-18 | 来源:大智慧阿斯达克通讯社

3月17日讯,随着沿海核电项目的真正重启,内陆核电建设再获各方关注。大智慧通讯社从国家能源局相关人士处获悉,发改委正在对“十三五”时期是否重启内陆核电站建设问题进行综合论证,但最终结论尚未出炉。

2014年底,国家能源局核电司司长刘宝华在国家发改委的一次新闻发布会上曾表示,中国核电的发展总体来说是健康的、安全的,国家层面在就“十三五”期间是否建设内陆核电站问题进行论证,且论证已经接近尾声。

大智慧通讯社经多方采访了解到,目前中国在内陆核电建设政策方面并没有变动迹象,但“十三五”重启内陆核电已经成为核电领域的普遍呼声。

中国核能协会副理事长赵成昆向大智慧通讯社介绍,不管是站在清洁能源利用角度还是从核电建设规划来看,启动内陆核电建设都是中国核电发展的必由之路。针对公众关注的环境影响问题,赵成昆介绍,中国核电站在水、气排放标准上与国际接轨,对环境造成的辐射影响增加量远低于环境本底的辐射水平,整体是安全、可靠的,不会对环境及公众健康造成危害。

湖南桃花江核电有限公司总经理郑砚国也向大智慧通讯社介绍,虽然审批暂停,但桃花江核电项目一直按照“十三五”能够开工做各项准备,目前在安全保障、技术等各项前期准备工作上都已具备开工条件。

内陆核电重启同样是今年“两会”的热点话题。湖南省代表团连续三年联名呼吁尽快启动桃花江核电项目,“十三五”初开工建设。中国广核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贺禹也在“两会”期间表示,中国已基本完成内陆核电前期准备和论证。“两湖一江”(湖南桃花江、湖北大畈和江西彭泽)三个内陆核电项目现场准备已达到随时开工的条件。建议将内陆核电建设真正提上议事日程,争取“十三五”首批内陆核电项目开工建设。

2012年10月,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并通过《核电安全规划(2011-2020年)》和《核电中长期发展规划(2011-2020年)》,明确了“‘十二五’时期只在沿海安排建设少数经过充分论证的核电项目,不安排内陆核电项目”的基本方针。

2008年2月,国家发改委批准了湖南桃花江、江西彭泽、湖北大畈三个内陆核电项目开展前期工作。福岛核电事故后已展开前期工作的三个项目均被叫停,内陆核电的审批工作在“十二五”期间停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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