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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田湾核电站申请调整1号机组调试试验大纲C2、C3阶段五个试验项目的复函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中国核电网  | 发表于:2014-03-13 | 来源:国家核安全局
国家核安全局文件
国核安函〔2007〕2号

关于田湾核电站申请调整1号机组调试试验大纲C2、C3阶段五个试验项目的复函
江苏核电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调整田湾核电站1号机组调试大纲C2子阶段4项调试试验的函》(苏核发〔2006〕261号)及《关于申请调整田湾核电站1号机组调试大纲C3子阶段机组加热调试试验的函》(苏核发〔2006〕263号)收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HAF001)和《核电厂运行安全规定》(HAF103)的有关规定,我局对你公司提交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评,现函复如下:
  
   一、同意对下列四个试验项目调整到随后的停堆小修阶段进行,即反应堆加热工况及堆芯余热可用性试验(C.2.1 LYG-1-JE.TP-J001/05);机组功率启动阶段,在主泵工作和停运时机组冷却通道JNA的试验(C.2.6 LYG-1-JNA-TP-C003/6);主回路冷却时KAA系统运行工艺模式试验(C.2.7 LYG-1-KAA.TP-C026/6);在堆芯余热情况下一回路加热试验(C.3.1.1. LYG-1-JE.TP-J001/05)。
  
   二、不同意推迟进行主回路冷却期间稳压器液位控制器可靠性检查试验(C2.4 LYG-1-JEF/JEG.TP-C010/12)。

  

  二○○七年一月五日

  主题词:环保 核安全 核电站 试验 复函

  抄送:国防科工委系统二司,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核电部,国家环保总局核与辐射安全中心,国家环保总局北方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苏州核安全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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