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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批准田湾核电站1号机组进行90%至100%反应堆额定热功率台阶以下调试试验的通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中国核电网  | 发表于:2014-03-13 | 来源:国家核安全局
国家核安全局文件
国核安发〔2006〕168号

关于批准田湾核电站1号机组进行90%至100%反应堆额定热功率台阶以下调试试验的通知
江苏核电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进行田湾核电站1号机组90%反应堆额定热功率以上至100%反应堆额定热功率台阶以下阶段的调试试验的函》(苏核发〔2006〕257号)收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HAF001)和《核动力厂运行安全规定》(HAF103)的要求,并依据《国家环保总局(国家核安全局)核安全环境专家委员会关于田湾主泵问题部分委员会议纪要》(国核安函〔2006〕56号)的意见,我局对你公司提交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评,认为你公司进行田湾核电站1号机组90%反应堆额定热功率以上至100%反应堆额定热功率台阶以下阶段的调试试验的申请是可以接受的,现予以批准。

  鉴于田湾核电站调试过程中多次出现设备故障,特别是主泵径向止推轴承是原型设计,主泵的可靠性还需通过长期的运行实践来检验和验证,请你公司严格遵守核安全法规、技术规格书的要求和主泵问题审评过程中的承诺,加强对主泵运行的监督和管理,确保田湾核电站1号机组的运行安全。

 

二○○六年十二月三十日

主题词:环保 核安全 核电站 功率 通知

抄送:国防科工委系统二司,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核电部,国家环保总局核与辐射安全中心,国家环保总局北方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苏州核安全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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