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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清形势 夯实基础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 迎接核承压设备管理的新高潮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中国核电网  | 发表于:2014-03-13
各位委员、各位专家、各位同志:

  在全国环保系统准备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得到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全国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会议刚刚结束时我们召开了此次会议。首先我代表国家核安全局对核设备国产化“接风行动”的完成表示祝贺,向在“接风行动”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各位同仁表示感谢,向专家委员会委员们对我局工作的支持和帮助表示诚挚的谢意,向核安全司、各后援中心、各相关单位在核承压设备战线上勤奋工作的同志们表示慰问。

  此次会议是继国家核安全局专家委员会2004年核承压设备第一次部分专家会议后的又一次重要会议。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总结2004年核承压设备第一次部分专家会议以来核承压设备管理的工作,总结“接风行动”的成果和经验,部署下一阶段的工作,听取各位专家对我们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对河北省电力建设第一工程公司等六家单位的许可证申请的审查活动进行审议。我讲几点意见,供大家探讨。

  一、核承压设备部分专家委员会的工作

  核安全专家委员会咨询审议是核设施安全许可证制度管理中的重要环节,在核设施安全许可证制度管理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因此,国家核安全局决定在核承压设备活动资格许可管理工作程序中增加核安全专家委员会咨询审议环节,聘请我国核工业领域资深的机械设备专家审议国家核安全局组织开展的资格审查工作,对技术单位的审查工作进行把关,确保只有合格的企业才能进入核承压设备活动领域。

  到目前为止国家核安全局已召开了五次核承压设备活动的部分专家会议。委员们对国家核安全局的审查工作和申请单位的能力建设提出了很多很好的意见和建议。委员们把核设备的质量与管理提升到相当的高度,充分体现了高度的责任感,严谨的工作作风,对核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

  我局特别重视专家委员会的意见和建议,要求局、技术单位、申请单位在资格许可证的审批过程中认真地进行落实和整改;同时,通过改进自身的工作,切实提高我局的监督管理水平。

  在第六届核安全与环境专家委员会成立大会上,赵成昆主席对于这些工作已经做了总结,在这里就不详细展开。我们对各位专家的辛勤劳动再次表示衷心感谢。

  二、近来工作的总结

  从国家核安全局恢复成立核设备处以来,核承压设备的工作有了较大大的进展。王玉庆局长在全国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会议将核承压设备的工作概括为“调整了资格许可证政策,提高了管理要求;编制和发布了一系列管理文件和相应的技术文件,完善了许可证管理方法,做到了公开性、透明性和科学性;完成了持证单位的普查行动,对能力严重退化的九家企业采取了限期整治的措施;通过政策调整,加强了对营运单位和持证单位两个方面核承压设备活动的监督管理;着手编制完成了《民用核设备安全监督管理条例》(草案送审稿)(以下简称条例)。”

  总的来看,核设备处的工作已经历了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上海的核承压设备活动的部分专家会议(简称上海会议)之前,其主要工作是稳定局面,积极摸索。第二个阶段是从上海会议到这次会议,主要的工作是建规立制,开展了核承压设备活动的“接风行动”,根据目前的现实情况,编制了一系列技术文件,并且边编写边实践。这些技术文件基本上满足了《条例》生效前核承压设备的管理需要。

   三、“接风行动”的成果

  上海会议后,为了有效地开展下一步工作,我们认真分析了形势,由于民营及外资企业的积极的参与,核电设备市场化加剧,从客观上改善了核电质量的外在环境。通过一段时间的严格管理和宣传教育,使大多数厂家增强了安全质量意识和忧患意识。从整体上看,核承压设备的质量管理工作正有效地向前推进。

  但应该看到的是,目前各单位发展还是不平衡的,大多数单位对核电国产化准备不足,存在的问题较多。作为具体的核承压设备管理人员,我们深感责任重大,不敢掉以轻心。只有从我们的工作做起,解决核承压设备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才能逐步取得工作的主动。

  受“保持党员先进性教育”的鼓舞,今年年初,在核承压设备管理方面开展了为核电国产化的“接风行动”,其目的是初步完善核承压设备管理的法规体系,积极推进《条例》的编制和出台;对持证单位进行一次普查,规范核承压设备市场,迎接核电国产化高潮的到来。

  经过大家的艰苦努力,“接风行动”圆满地完成了预定的任务,在核承压设备活动监管、持证单位普查专项行动、许可证政策调整与加强等方面取得了实效。有专题报告向专家委员们汇报,这里我就不多说了。

  四、工作的主要经验

  一年多来,各单位都付出了巨大的努力,利用有限的人力开展了大量的工作:主审单位对70余家许可证申请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召开了五次核安全专家委员会部分会议审议了22家申请单位的资格审查工作、在北京上海四川三个地区对100余家单位进行了核安全文化宣贯、对24家持证单位进行了普查、对核动力研究设计院的试验台架进行评价及认定、完成《条例》(草案送审稿)编制并征求了各相关部委和企业集团的意见。各项工作富有成效。

  (一)各后援单位的专家们克服了任务重(特别是还要承担处理田湾核电站的重大不符合项的任务)、取证单位多、部分取证单位核安全意识薄弱、传统管理方式惯性较大、资格审查时限紧等多方面困难,以辛勤的劳动取得了丰硕的果实,为核承压设备管理的迅速推进做出了突出贡献。

  各位专家委员会的委员们在百忙中,参加我们的审议工作,献计献策,严格把关,促进了核承压设备管理。

  各相关取证单位,认真学习核安全法规,根据核安全司的统一部署,认真从普及核安全文化意识,提高质量体系管理两个方面开展工作,取得一定的效果。

  (二)近来的审查工作表明:主审单位制度、核专家委员会审议制度的实施逐步完善了许可证的审查制度,进一步加强了许可证审批管理,提高了审查工作质量;模拟件或样机制度初步验证了申请单位的核质量保证能力和关键技术能力,对于申请单位的资格是否符合HAF601的要求有了实际验证和客观评价依据,同时还为申请单位积累了核承压设备产品的生产经验、增加了信心。总的来说,我们将继续坚持和完善各项许可证政策,严格把好资格许可关,同时使核设备资格许可证管理在立法、取证的评价方法和接受准则方面逐步与国际接轨。

  (三)普查专项行动的开展、持证单位无错退出制度、持证单位报告制度、营运单位对核承压设备活动负责制度等制度的实施,形成了有效的持证单位监管机制,进一步加强了持证单位管理,还极大促进了持证单位核承压设备活动能力的维持和提升、核安全文化的培育,创造良好的核设备产业基础和环境。

  (四)实践表明,只有具有良好核安全文化素养的单位,才能使核承压设备活动的质量得到最根本的保证。核安全文化的宣传与普及是加强核承压设备活动单位安全观念、提高安全认识的重要手段。国家核安全局利用核安全普查、法规讨论会和各种培训,广泛宣传普及核安全各项要求和核安全文化,力求将各单位的思想,特别是领导决策层的思想统一到“以管理促质量,以质量保安全”的思路上来。

  五、关注的问题和下一阶段工作重点

  当前,核承压设备领域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我国工业基础还比较薄弱;管理水平离核电产品的要求有一定的差距;长期以来核电没有统一的技术路线和发展思路;制造能力和关键技术能力还亟待提高;目前所提核电国产化要求难以符合实际;以及监管力量严重不足等原因。从整体上讲,这个趋势没有太大的好转,有些方面问题还在发展。

  国务院十分重视核承压设备的监督管理工作,今年上半年,按国办要求,我局向国务院报送了“我国核承压设备监督管理工作亟待加强”的专报信息。2005年7月16日黄菊副总理在专报信息上批示:“请云川、振华同志阅研。请国防科工委积极协助国家核安全局进一步加强核承压设备的监督管理工作”。解局长要求抓紧落实黄菊副总理批示,既搞好条例的编制,又要在组织机构编制上进一步得到加强的批示。

  为了进一步加强核承压设备的监督管理,下阶段我们的主要任务是:在审查管理上要下大功夫,把管理政策真正落到实处;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加紧完成条例的编制工作,并为条例的实施打下基础、做好准备;全面建立监督体系,以长效机制保证监督的深度和广度。具体工作和注意的问题有以下几点:

  (一)在取证单位审查中,要注意总结经验,切实落实各项管理政策

  从总体上讲,目前我们的力量是难以适应形势的发展。但工作必须做,而且要做好,这就要求我们各主审单位的领导要多想问题,对审查工作进行经验总结和反馈,要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加强资格审查和监督检查工作。

  核设备处要加强管理,检查督促各主审单位和取证单位的工作。完善相关审查程序,规范审查行为。核承压设备的审查敏感性很强,在审查过程中一定要做到公开、透明,做到程序化、规范化和科学化。

  下一阶段,我们在许可证管理上主要的工作是落实核安全司的各种管理要求,重视审查质量,要求取证单位对核安全文化有深刻的认识,使各取证单位在取证过程中有脱胎换骨的变化。

  (二)要全力以赴,积极配合,推进条例及早出台

  核安全司的主要任务是尽快使条例通过总局和国务院的审查,这个事情在司里由综合处负责,核设备处负责配合。希望各后援单位积极配合,把它当作重中之重,完成司里布置的任务。也希望各位专家给予大力的支持。

  核设备处积极做好条例实施的准备工作,包括与条例相配套的管理办法或实施细则编制和调研工作,要按法规体系的要求,全面开展核设备方面的法规和规范的完善工作。

  (三)全面规划,健全核承压设备监督体制

  核承压设备的监督工作是核承压设备管理的一个关键环节。从核安全事业的大局出发,司里初步决定核承压设备的监督工作由北方核安全监督站执行。但核设备处在现阶段还要将设备监督的工作做好,主要任务是总结以往各设施核承压设备活动监督和持证单位普查的经验,立足长远,与北方核安全监督站一道确立长效机制,健全监督体系。同时争取条件,实现核承压设备监督平稳过渡。

  (四)要开拓进取,积极应对新问题

  随着核电设备国产化的迅速推进,在核承压设备管理中出现了许多新问题,如大型集团化企业的取证和监管问题、企业重组问题、进口核设备问题、重点设备的监督问题等。对于这些问题,大家都要以讲政治、讲核安全大局的精神,积极地解决这些问题。推进核设备的国产化进程,确保核设备质量,确保核安全。

  (五)着力搞好核承压设备安全监管能力建设

  一是建立并保持一支专业齐全、素质高、业务能力强、执法水平高、与核事业发展规模相适应的核设备安全监管队伍;二是进行相关的政策研究和科研工作。安排经费进行一定规模的政策研究和科研工作,编写并完善一套高水平的、适合我国国情的核设备安全监管法规体系,为依法行政奠定基础;三是向上级有关部门建议增加对核设备管理的投入。

  各位委员、各位专家,敬请大家在本次会上畅所欲言,本着对国家对人民负责的精神,把好核承压设备制造企业的质量关。也请大家对国家核安全局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最后预祝本次核安全与环境专家委员会部分专家会议圆满成功,祝大家愉快,身体健康!

  谢谢大家!

  二零零五年十一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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