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9日,国家核安全局发布《徐大堡核电厂1、2号机组厂址选择审查意见书》,审查通过了徐大堡核电厂1、2号机组厂址。至此,项目可行性研究支持性文件全部获得,为国务院核准该项目奠定了基础。
意见书中称,徐大堡核电厂1、2号机组位于辽宁省葫芦岛市辖兴城市滨海乡,拟建两台AP1000型压水堆核电机组。经审查,针对拟建堆型和数量,未发现不能满足相关核安全法规的厂址方面问题,该厂址是可以接受的。
据了解,徐大堡核电项目是中核集团在东北省拟建的第一个核电项目,规划建设6台百万千瓦级核电机组。核电厂全面建成后,将有效缓解辽宁省能源供应紧张的现状。(宋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