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上海市表彰了一批在促进劳动关系和谐方面取得显著成效的企业和工业园区,上海核工院首次荣获2011-2013年度“上海市劳动关系和谐示范单位”称号。
近年来,我院按照上海市总工会创建劳动关系和谐示范单位的相关要求,在公司工会、上海市建设交通工会指导下,以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为中心,以增强企业民主管理和提高职工生活水平为目的,以促进职工合法权益保障与单位长远利益发展相结合为宗旨,努力做到“基础工作抓制度、工作措施讲实效,推进方式求创新,注重协商促和谐,形成合力齐心办”,积极开展创建活动,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建立了和谐的劳动关系,实现了员工与企业共同发展的良好局面,并获得全国文明单位、上海市文明单位、卓越企业、全国质量工作先进企业等先进称号,此次获得2011-2013年度“上海市劳动关系和谐示范单位”称号,是对上海院推动建立健全和谐劳动关系各项制度、提供企业和职工沟通交流平台、促进企业和社会和谐稳定的充分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