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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改革应以环境为重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中国核电网  | 发表于:2015-12-24 | 来源:中国经济时报
  近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核准一批水电核电等清洁能源重大项目,对已列入国家相关规划、具备建设条件的金沙江乌东德水电站、广西防城港红沙核电二期工程“华龙一号”三代核电技术示范机组和江苏连云港田湾核电站扩建工程项目予以核准。

  会议认为,加快建设水电、核电等清洁能源基础设施,是稳定经济增长、优化能源结构、改善民生的绿色发展重要举措,对促进节能减排和污染防治,增加公共产品供给和有效投资需求,推动提升中国装备品质和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

  “日本福岛核事故发生后,整个亚洲的核电建设进入停滞,此次核准的三个新能源项目中,核电项目占了两个,这说明我国重新启动了核电项目。” 国家信息中心经济预测部宏观经济研究室副研究员闫敏在接受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实现能源结构升级、发展清洁能源是当前中国国家能源工作的重点,这促使新资源在中国能源结构中的比重上升,核电将成为替代煤电的主要能源之一,国家将在确保核电安全的基础上,全面推进第三代核电自主化发展。

  新常态下新变化 能源结构待优化

  刚刚闭幕的巴黎气候大会上,近200个国家达成了《巴黎协定》,并承诺努力把升温控制在1.5摄氏度之内。

  “我国核准一批清洁能源项目的决定恰合时宜,意在向世界展现中国节能减排、改善地球环境的诚意。”闫敏认为,大力发展水电、核电等清洁能源基础设施的建设对促进节能减排和污染防治起到很大的作用,虽然在短期内不可能彻底消灭“雾霾天”,但从长期来看,有助于降低对火电的依赖,为保护环境打下基础。

  闫敏认为,中国石油(8.51 -0.35%,买入)、天然气资源相对不足,煤炭却占世界探明储量的14%左右,这决定了中国能源结构是以煤为主,新能源仅起到补充作用,这样的能源结构和国际平均水平存在很大差距。而在我国在目前人口和经济总量不断增长的情况下,这种粗放的用能方式使我国的能源供应难以支持,能源结构优化刻不容缓。

  对于优化能源结构,国家也表示出了决心。2014年,中央召开会议提出了推进能源消费、供给、技术、体制革命和全方位加强能源国际合作的能源工作总要求和总战略方针;2015年,“十三五”规划纲要再次强调,推进能源革命,加快能源技术创新,建设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对此,闫敏认为,中国必须发展多元化的能源结构,不管是从短期、中期,还是长期来看,发展新能源和改善能源结构是我国确保能源安全的重要战略。

  闫敏表示,煤的不可再生性和对环境的破坏性,决定了煤在中国能源结构中的份额将逐步减少。在新能源技术、信息技术和全球碳减排压力的推动下,未来我国的能源主力应当是绿色低碳。

  闫敏还认为,在我国经济进入“新常态”的背景下,能源发展的环境和形势发生了变化,也出现了一些新现象,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首先,随着经济下行,我国能源消费也进入中低速增长期。其次,国家调整能源结构的力度加大,促使新能源比例逐渐上升。此外,在“供给侧”改革的带动下,能源发展进入供给时期,抑制产能过剩成为能源转型的基础。这些新变化都对能源行业的清洁发展提出了更高要求。

  保证核电安全 重视水电对环境的影响

  会议要求,加强项目投资、建设质量和运营管理,对核电项目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确保安全,对水电项目要深入做好生态保护、水污染治理和移民安置工作,实现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统一。

  日本福岛核事故后,社会上出现了一种“核电危险论”的说法,对于这种现象,闫敏并不赞同。她认为,“我们看问题应该一分为二。近些年,煤炭安全事故频繁发生,对环境的破坏触目惊心。在现有的能源形式中,核电是唯一可以大规模替代煤炭、石油能源,提供稳定可靠电力的低碳清洁能源,如将核电的潜在危险放大,我们就会失去节能减排和污染防治的最佳机会。”

  闫敏表示,安全是核电发展的生命线。李克强总理曾在考察核电企业时指出,“核电开发安全大于天”,绝不允许有任何失误。事实上,在日本福岛核电事故之后,国务院发布了《核电安全规划》和《核电中长期发展规划》,确定采用国际最先进的安全标准,并在全国范围内对核电进行了全面检查。中国上海核工程研究设计院院长郑明光曾公开表示,我国核电已经发展到第三代核电技术,通过非能动和能动相结合的设计,保证了核电站运行的安全性,并具备了对抗地震、飞机撞击、海啸水淹等外部事件的能力。

  我国河流众多,蕴藏着非常丰富的水能资源。资料显示,我国蕴藏水能的产量6.94亿千瓦,技术可开发量5.42亿千瓦,均居世界第一位。此次国家核准的项目之一乌东德水电站,是我国继三峡、溪洛渡之后的第三座千万级巨型水电站。“水电站建设对实现‘西电东送’、能源资源优化配置、提高长江流域防洪标准、促进地方航运及经济社会发展都具有重要作用。”闫敏认为。

  但同时,闫敏也表示,任何水利工程的兴建对于生态环境来说都是把双刃剑,水电站在给人类带来经济和环境利益的同时,也对河流及其下游生态系统产生了多层次的负面影响,如导致下游湿地生态系统退化、生物多样性下降等。因此,国家高度重视水电站对生态环境的影响,曾专门出台《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以提高水电站规划的科学性,从源头预防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促进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对于水电站生态环境影响的测评,闫敏认为,一定要在科学分析及评价的基础上,全面预测和定量分析水利工程的兴建对生态环境造成的主要影响,并提出相应的防灾和减灾措施,同时,通过优化工程设计及其他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达到降低工程负面影响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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