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一年来,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和显著成效。
2019年,我国民用核设施的运行安全和建造质量处于良好状态,运行核电厂、研究堆、核燃料循环设施、放射性废物贮存和处理处置设施以及放射性物品运输活动均未发生国际核事件分级表(INES)2级及以上安全事件或事故,核设施的运行事件和建造事件得到妥善处理。
2019年,全国辐射环境质量总体良好,核设施周围环境电离辐射水平、电磁辐射发射设施周围环境电磁辐射水平总体无明显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