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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批准秦山核电公司20-1/2动力箱进线开关更换申请的通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中国核电网  | 发表于:2014-03-13 | 来源:国家环保总局
国家核安全局文件
国核安发〔2006〕156号

关于批准秦山核电公司20-1/2动力箱进线开关更换申请的通知
秦山核电公司:
  
   你公司《关于报送〈秦山核电公司20-1/2动力箱进线开关更换申请〉的函》(秦核安函〔2006〕092号)收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HAF001)和《核电厂换料、修改和事故停堆管理》(HAF103/01)要求,我局对你公司提交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评,认为你公司秦山核电厂20-1/2动力箱进线开关更换的申请是可以接受的,现予批准。
  
   你公司应按照批准的方案实施更换,确保机组运行安全。

  
  
  二○○六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主题词:环保 核安全 设备 更换 通知

  抄送:国防科工委系统二司,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核电部,国家环保总局核与辐射安全中心,国家环保总局上海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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