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核电投资巨大,周期较长,起步阶段的经济性较差,因此,国家应在政策上、经济上给予一定的扶持。
首先,国家应有一个明确的核电发展规划,以及国产化的计划和实施步骤。只有这样,各制造企业才能有针对性地进行必要的技术改造,国家也才能有目的地对一些重点企业进行扶持和帮助,才不致于造成人力和财力的浪费。
其次,应落实设备国产化的启动项目。秦山二期600MW核电机组曾确定为实现核电国产化的主力机组。鉴于工程筹资方式的变更,部分设备改为进口,使国产化份额下降。为了能实现2010年核电装机容量达到20GW的目标,实现大型核电站建设的自主化,应争取尽早落实设备国产化的启动项目。
同时,我们也建议,在引进设备的同时,一定要跟消化吸收、技术转让、实现国产化同步进行。在招投标当中,建议要把转让技术、联合设计、合作生产等这些方面作为与融资条件一样重要的评标条件来评价,以有利于加快国产化。
再次,国家应提供必要的科研攻关费用。在设备的研制过程中,要开展大量的科研攻关,包括关键工艺、设计结构的试验、验证和评定,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以及核电技术标准的制定等。在科研攻关的投资重点上,不但要重视对核岛主设备的研究,还要重视对常规岛系统设备的研究,如加强对核电用湿蒸汽汽轮发电机组的研究。国家在“八五”期间,已拨出了一定经费组织科研,并取得较大成效。“九五”科研攻关经费应尽早落实。
最后,为了加快核电设备的国产化,在某些政策上,要给予优惠。由于核电设备现在是成套进口,在成套进口时,国家对这些设备有减免增值税和进口关税的优惠政策。但是,在合作生产时,由于要进口部分原材料、半成品,国家还没有给予减免增值税和进口关税的政策,这样就带来了价格的上升,外商对此也很有意见。我们希望,为加快核电设备的国产化,对于这些合作生产的设备所需要的原材料和半成品进口时,给予优惠政策,及时研究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