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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正式批准核损害赔偿公约 旨在保障核电出口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中国核电网  | 发表于:2014-11-20 | 来源:中新网

中新网11月19日电 据日本共同社报道,日本参院全体会议19日凭借执政党及民主党等多数赞成票,正式批准了加入《核损害补充赔偿公约》(CSC)的决定。

报道称,公约规定核事故发生国原则上必须做出一定金额的赔偿(约470亿日元,合人民币24.5亿元)。超出部分将由缔约国的核能企业建立的基金做出补充赔偿,为事故发生国提供支持。

公约还规定无论有无过失,事故的法律责任都由核能企业承担。由于核能设备制造商将被免责,日本加入该公约旨在为核电出口提供后盾。此外,当反应堆报废工作等发生事故时,责任也将由核能企业负责,因此有望促使掌握先进技术的美国企业进入日本市场。

目前已有美国、阿根廷、摩洛哥、罗马尼亚、阿联酋等国签署该公约。日本加入后公约将正式生效。

 

 
关键词: 核电 日本 核电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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