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我国核能“走出去”上升为国家战略以来,核能“走出去”步伐显著加快,涉及核能“走出去”的高层互访会晤、谅解备忘录及框架合同的签署等频传佳报。核能“走出去”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军事等诸多方面,在不断聚焦海外市场,加快国际核能市场开发的进程中,应充分认识到核能“走出去”的紧迫性、复杂性和长期性,并应及时做好策略储备。
核能“走出去”上升为国家战略,突显其紧迫性。党的十八大以来,新一届党中央领导集体高度重视核能“走出去”,在多次外事访问时将“核电”作为“中国品牌”向国际社会营销。在刚结束的北京APEC会议期间,习近平总书记仍十分关心核能“走出去”,在与俄罗斯总统普京、印度尼西亚总统佐科等国家元首会晤时,再提核能“走出去”。当前,核能“走出去”不仅是企业的内在诉求,更是国家意志的战略体现。面对国内经济发展步入“中高速、优结构、新动力、多挑战”为主要特征的新常态,作为中央企业的核能集团,应主动站在国家利益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核能“走出去”的紧迫性,增加责任感和使命感。
核能“走出去”具有特殊性,突显其复杂性。核能项目不同于普通的能源项目,兼具“核”之属性,这决定了核能“走出去”须遵守更为严格的管控规则,接受IAEA等国际核能组织的监督约束。军用核技术与民用核技术具有一定的相通性,尤其是核动力、铀浓缩等军民两用技术,是国际上敏感的政治、军事话题,这决定了核能“走出去”是有限制的普惠性能源项目。同时,核能项目又同普通能源项目一样,需要面对“走出去”过程中的经济、社会问题。例如,需要面对与竞争对手的战略博弈,若进口国社会稳定性差,还往往会产生项目暂停甚至是永久性停止等风险。另外,核能全产业链“走出去”涉及领域广泛,技术复杂、时间漫长,其复杂性是其他产业难以相比的。
核能“走出去”需要长远战略眼光,凸显其长期性。俄罗斯、法国等核能强国的国际市场开发经验表明,任何一项核能项目成功出口都是长期不懈努力的结果。在长期的国际化战略主导下,针对目标国打持久战,有的十几年,甚至几十年。并需要采取灵活策略,主动从打外围战、感情战做起。例如主动为目标国建设基础设施、公益设施等。因此,要实现海外核能项目真正的开工建设,需要保持高度的战略定力,更要具有长远战略眼光,将核能“走出去”升华为我国核能事业科学永续发展的新常态。
目前,我国核能“走出去”已在核电、铀资源、核技术研发等方面取得一定的效果,但距离核电强国仍有较大差距,还需不懈努力。
一是要创造具有国际竞争力、具备完整自主知识产权的核能技术品牌。具有完整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品牌是支撑我国核能高水平“走出去”的重要载体。缺乏自主技术品牌,依赖他国技术,通过“借船出海”,将难以走出低水平的“走出去”洼地。目前,备受瞩目的自主三代核电技术“华龙一号”已获取了在福清5、6号落地的“路条”,各方应积极适应核能技术发展的新常态,加紧准备,周密部署,确保“华龙一号”工程建设顺利,促进自主三代核电技术尽快得到工程验证,早日成为支撑我国核能“走出去”的战略品牌。
二是要打造一支支撑中国核能高水平“走出去”的国际一流的精英团队。目前我国仍是核能“走出去”的人才弱国,缺乏一支具备国际一流水准“走出去”的开拓团队,尤其缺乏熟悉国际经营、国际贸易、国际金融、国际会计、国际法等方面的人才。国际市场竞争归根到底是人才竞争,一流的人才成就一流的业绩。为适应日趋激烈和复杂的国际竞争形势,亟需打造一支能吃苦、善经营、懂规则的具有国际一流水准的精英团队,支撑中国核能高水平“走出去”。
三是要形成代表中国声音的“走出去”力量。目前,国内企业联合他国企业同台竞争同一国际项目,最终让他国获益而国内企业败北的案例已不止一例。国内核能“走出去”资源分散、能力碎片化已成为不争的事实。当前,各核能集团应主动站到国家整体利益的战略高度,充分发挥政府对核能“走出去”的治理能力,发挥各类社会组织的作用,达成国际核能市场的战略共识,尽快构建具有强大国际竞争力的统一、有序、高效的国际核能市场开发体系,形成代表中国声音的“走出去”力量。(作者单位:中核技术经济总院核工业发展研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