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姚瑾 通讯员 周强 林明福) 记者从福清市国税局获悉,福建福清核电有限公司日前进行了首次纳税申报,缴纳首笔增值税税款3025.75万元。此举标志着经过7年建设期的福清核电将进入收获回报期,并成为新的稳定税收增长点。
福清核电站是国内第九大核电站。为确保福清核电站税收及时、准确、安全入库,福清市国家税务局与财政、人行等部门全力协作,针对核电生产特殊性创新征管模式,加强税收调研,并多次召开税收联席会,与企业进行沟通交流,有效解决一系列核电税收管理新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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