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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国资委日前确认和公布国家核电的主业范围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中国核电网  | 发表于:2014-03-13 | 来源:中国核电网

2009年4月7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关于公布国家核电技术有限公司主业的通知》(国资发规划[2009]57号),对国家核电技术公司的主业范围进行了确认和公布。

国务院国资委确认和公布的国家核电技术公司的主业范围为:核电的技术研发、应用、推广和服务;电力工程承包与相关服务。

确认和公布中央企业主业,是国务院国资委为正确引导中央企业投资方向,进一步突出企业主业,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而采取的一项重要措施。

国务院国资委通知还要求,要加强战略管理,优化资产配置,严格控制非主业投资,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



供稿:办公厅  陈章华

 
关键词: 国家核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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