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1日,中核五公司报备到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审查备案的公司第六期《集体合同》与第一期《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顺利生效。
按照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规定要求,《集体合同》有效期为三年。中核五公司第五期《集体合同》于2014年1月到期。中核五公司工会结合公司实际,在广泛征集职工意见的基础上,将相关条款进行了修订。同时,为维护公司女职工合法权益,保护女职工健康,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女职工实际需求,起草了第一期《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公司工会方与行政方进行协调、沟通,经3月11日中核五公司二届一次职工代表大会表决签署。会后,公司工会相关人员积极主动,按照集体合同报备工作的具体要求,认真组织编制相关报备说明材料,并于3月25日报送上海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审查。
中核五公司集体合同的签订为进一步构建和谐企业发展起到积极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