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核事故分级标准(INES)于1990年由国际原子能机构(IAEA)起草并颁布,旨在设定通用标准以及方便国际核事故交流通信。
核事故分为7级,最低级别为1级核事故,最高级别为7级核事故。7个核事故等级又被划分为2个不同的阶段,最低影响的3个等级被称为核事件,最高的4个等级被称为核事故。3个“事件”中1级为异常,2级为普通事件,3级属于严重事件。
第7级核事故标准:
大量核污染泄露到工厂以外,造成巨大健康和环境影响。这一级别历史上有两例,为1986年切尔诺贝利核事故和2011年福岛第一核电站核事故。
第6级核事故标准:
一部分核污染泄漏到工厂外,需要立即采取措施来挽救各种损失。
第5级核事故标准:
有限的核污染泄漏到工厂外,需要采取一定措施来挽救损失。
第4级核事故标准:
非常有限但明显高于正常标准的核物质被散发到工厂外,或者反应堆严重受损或者工厂内部人员遭受严重辐射。
第3级核事件标准:
很小的内部事件,外部放射剂量在允许的范围之内,或者严重的内部核污染影响至少1个工作人员。
第2级核事件标准:
这一级别对外部没有影响,但是内部可能有核物质污染扩散,或者直接过量辐射了员工或者操作严重违反安全规则。
第1级别核事件标准:
这一级别对外部没有任何影响,仅为内部操作违反安全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