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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核电新一轮规模发展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中国核电网  | 发表于:2015-03-09 | 来源:深圳特区报

深圳特区报讯(记者陈颖)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上,如何推动核电规模化发展成为热点话题之一。由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广核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贺禹发起,全国政协委员、深圳市政协主席王穗明,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工程院副院长干勇,全国政协委员、国家发改委原副主任朱之鑫,全国政协委员、国务院国资委原副主任金阳等21名政协委员联名向大会提交了题为《推动核电新一轮规模发展,实现中长期国家能源结构调整战略目标》政协提案。

昨天,贺禹就发起这份联名提案接受了记者采访。贺禹表示,在满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能源刚性需求及节能减排的刚性要求硬约束条件下,核电替代效应最强,应该规模化发展。而“要保持稳增长与调结构的平衡”,规模化发展核电,大量替代非化石能源是实现能源结构优化目标、保护生态环境的必由之路。“据测算,核电装机容量要达到1.5亿至2亿千瓦,才能有效支撑2030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总量达到20%这一目标的实现”。

贺禹建议,应从国家战略层面进一步明确核电在我国能源电力供应中的支柱地位,实现核电在我国的规模化发展。

目前,我国核电在运装机容量2028万千瓦,在建装机容量2800万千瓦。如果要在15年的时间中规模化发展到1.5亿至2亿千瓦,我国核电准备好了吗?贺禹表示,我国核电已经具备规模化发展的基础和条件。他表示,经过近30年不间断的发展,特别是“十一五”以来的快速发展,我国创新形成了具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的三代核电技术“华龙一号”,具备了规模化发展核电的技术能力。同时,我国已形成较强的产业链配套能力,人才培养和储备体系不断完善,很好地满足了我国核电研发设计、工程建设及生产运营的需要。此外,核燃料供应保障充分,完全能够满足后续核电规模发展的需要。

近几年来,我国没有新的核电项目开工,装备制造产能放空,我国核电进入了“断档期”。贺禹建议,应在全力推动完成引进三代核电技术消化吸收以及依托项目建设的同时,按照“同一厂址,同一技术路线”的原则,以沿海扩建项目为重点,用具备三代技术主要特征的成熟堆型技术填平补齐,以推动核电产业整体上的健康、有序、不间断发展。此外,贺禹和其他20位全国政协委员还在提案中建议,应将内陆核电建设真正提上议事日程,争取“十三五”初期首批内陆核电项目开工建设。贺禹表示,从全球看,内陆核电具有丰富的建设运行经验和良好的运行业绩,国际上也不区分沿海和内陆核电,两者没有必然差别。截至2014年底,全球超过一半(57.9%)的在运核电机组位于内陆地区。实践表明,内陆与沿海核电在设计、建设和运营上标准是一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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