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日本【读卖新闻】2002年9月15日消息,日本经济产业省(METI)核能与工业安全厅官员于13日表示,安全厅已做出决定,对东京电力公司核反应堆自行检查记录造假不提起刑事诉讼。
安全厅官员表示将不会对东京电力公司进行处罚,因为并没有发现确凿证据证明这家日本最大的电力公司违反了电力企业工业法或是核反应堆监管法。
安全厅官员还说,由于东京电力公司已经更换或修复了包括堆芯围筒在内的问题物项,政府调查无法以足够的证据确定该公司触犯了法律。
观察家认为,这一决定是在经济产业省宣布东京电力公司可能触犯法律之后很短时间内做出的,有可能对核电站所在地的当地政府的政策产生影响。
据东京电力公司内部消息,该公司进行了2年零2个月的内部调查,发现了29处物项记录造假,用以掩饰公司原本发现反应堆有裂纹的事实。
13日早些时候,核能与工业安全厅曾向政府核安全小组提交了一份报告,表示东京电力公司在29处物项中可能有6处触犯法律,还有5处是忽视了对安全厅指示的遵守。
同日晚些时候,安全厅负责人Yoshihiko Sasaki表示:“确实存在东京电力公司连续使用有问题的核反应堆部件,从而没有满足技术要求的可能性。”不过,他又说:“我们无法找到任何确凿证据显示其触犯了法律,因为有问题的堆芯围筒全部被修复或更换了。我们既不能对东京电力公司提起诉讼,也无法进行处罚。” ■
(核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