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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仅两成地方政府认可核电站重启当地批准程序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中国核电网  | 发表于:2015-03-06 | 来源:中新网

中新网1月5日电据共同社报道,4日从共同社的问卷调查结果获悉,有关核电站重启的当地批准程序,日本全国核电站方圆30公里范围内的160个地方政府中仅有35个认为关于仅需九州电力川内核电站所在地的政府鹿儿岛县与萨摩川内市批准的“川内方式”是妥当的,相当于两成左右。

据报道,此前日本官房长官菅义伟曾表示,其他核电站的重启手续原则上也将参考川内核电站的做法,然而三成以上的地方政府(55个)认为川内方式“不妥”。调查反映出核电站所在地以外的政府认为发生事故时可能被波及但却不能参与批准程序,对此抱有强烈不满。

关于需要获得批准的当地范围,42个地方政府认为应将 “方圆30公里的地方政府”划为制定事故疏散预案的范围,超过了回答应“仅限所在地政府”的地方政府数(29个)。

屏蔽此推广内容此外,关于通过了原子能规制委员会审查的核电机组的重启,共36个地方政府表示“允许”或“有条件允许”,仅占约两成。

关于川内方式,分别有16个和19个地方政府认为“妥当”和“较为妥当”,然而认为“不妥”和“较为不妥”的地方政府多达33个和22个。

持反对态度的共55个地方政府辖区内均无核电站,强烈反对川内方式,今后的批准程序或将受阻。

萨摩川内市议会、市长、鹿儿岛县议会、知事已先后批准重启川内核电站。相关手续进展较为顺利,预计将在今春以后实现重启。

该调查于去年11月鹿儿岛县知事宣布批准后至年底期间实施,调查对象为,包括建设中的核电站在内,各核电站方圆30公里范围内的21个道府县和139个市町村。
 

 
关键词: 核电 日本 核电重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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