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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批准田湾核电站1、2号机组物理试验期间控制棒下插超限申请的通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中国核电网  | 发表于:2014-03-13 | 来源:国家核安全局
国家核安全局文件
国核安发〔2006〕167号

关于批准田湾核电站1、2号机组物理试验期间控制棒下插超限申请的通知
江苏核电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在田湾核电站1、2号机组物理试验期间控制棒下插超限的函》(苏核发〔2006〕227号)收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HAF001)和《核电厂换料、修改和事故停堆管理》(HAF103/01)要求,我局对你公司提交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评,认为你公司1、2号机组物理试验期间控制棒下插超限的申请是可以接受的,现予批准。

  你公司在试验过程中应严格遵守技术规格书、运行规程以及试验程序的规定,连续监测运行参数并采取安全措施,确保机组的运行安全。在物理试验结束后,应及时恢复正常棒位,以符合技术规格书的要求。

 

二○○六年十二月三十日

主题词:环保 核安全 核电站 试验 通知

抄送:国防科工委系统二司,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核电部,国家环保总局核与辐射安全中心,国家环保总局北方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苏州核安全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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