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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总局内设机构调整的通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中国核电网  | 发表于:2014-03-13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文件
环发〔2005〕90号
 
关于总局内设机构调整的通知
   

总局机关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各派出机构:

  根据中央编办批复精神,对总局内设机构作如下调整:

  一、自然生态保护司加挂“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生物多样性保护办公室”牌子。

  二、核安全与辐射环境管理司更名为核安全管理司,并加挂“辐射安全管理司”牌子。

  特此通知。

  

  二○○五年八月三日

主题词:环保 机构 调整 通知

抄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局(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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