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6月23日,中国核电总法律顾问专题会在兴城召开,会议由中国核电副总经理、总会计师、总法律顾问卓宇云主持,中核集团党组成员、总会计师、总法律顾问李季泽,中核集团公司办公厅主任王理珩,中核集团办公厅法律事务处处长吴恒出席会议。辽宁核电总法律顾问葛政法、副总会计师李文、审计监察处副处长索春雨参加会议。
2014是国资委提出法制工作第三个三年目标的验收之年,本次会议围绕中国核电全面推进法制新三年目标的落实展开。会议总法律顾问葛政法对辽宁核电目前的法制工作情况做以汇报,并就当前落实新三年目标面临的差距提出相应举措。
会议上,中核集团党组成员、总会计师、总法律顾问李季泽发表讲话,他指出:核电的法务建设在集团范围内是走在前列的,法务人员到位率高,工作目标明确,措施得力,合同文本标准化推行有序。我们要充分认识到法律在企业中的作用,市场经济就是法制经济,企业中涉及的经济合同、重要决策等必须要有法律人才参与。积极储备、培养法律人才是接下来核电各单位重点关注的工作,国企需要依法理财,依法治企,中核集团尤其需要这一点,作为改革中坚,我们要充分运用法律手段来防范法律风险。
中国核电总法律顾问专题会的顺利召开,对辽宁核电进一步加强对企业法律顾问队伍的专业化培训,切实提高企业法律顾问队伍的整体素质具有促进作用。(审计监察处:贾菲/文、路振扬/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