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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供应国集团未能就取消对印度的核禁运达成一致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中国核电网  | 发表于:2008-04-11 | 来源:中国核电网
新华网维也纳2008年8月22日电(记者 刘钢)  核供应国集团成员国22日在为期两天的会议结束时,未能就是否取消对印度的核禁运形成一致意见。

    据了解,在维也纳举行的本次会议上,核供应国集团45个成员国围绕着对印度核解禁,即是否应给予其特权,使其享受只有核不扩散条约国才能拥有的权利问题上分歧明显。

    美国、俄罗斯、法国等核大国主张解除对印度的核禁运,但挪威、爱尔兰、新西兰、瑞士、荷兰、奥地利等国则坚持要求,必须为此制定一些附加条件,以约束印度,否则不会同意解禁。

    美国和印度于2006年签署印美核能合作协议。根据协议,印度虽然没有签署《核武器不扩散条约》,但只要将民用和军用核设施分离,并接受国际原子能机构对其民用核设施的监督,便能够从美国得到民用核工业核燃料及核技术。

    印度议会已经批准了这项协议,国际原子能机构理事会也于本月1日同意向印度提供核监督保障。按照程序,这项协议只要再获得核供应国集团的认可,便可提交美国国会进行最后审批。

    为促成此事,美国提出,印度虽然没有签约承担核不扩散义务,但只要它满足了某些条件,也可作为特例,允许其从国际市场上获得核材料及核技术。

    但批评者指出,向一个没有签署《核武器不扩散条约》的国家提供核技术及核燃料将会破坏国际防止核武器扩散的努力。他们还批评某些有核国家只追求商业和政治利益,而无视核扩散的危险。



新闻来源:新华网
 
关键词: 印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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