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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核电公司首批92名操纵员资格全部通过资审委审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中国核电网  | 发表于:2015-02-09

2月6日,核电厂操纵人员资格审查委员会第六届六次会议在珠海召开。会议审议了资审委秘书处工作报告,审查了操纵人员执照申请者的资格。

根据会议安排,公司相关部门做了《海阳核电厂首批操纵员执照考核情况报告》,汇报了首批操纵员执照申请者的学历、工作经历、工作能力、培训情况、考试准备、试题编制与审查、考试实施及考核结果,并就委员们提出的问题进行了充分答辩。与会委员根据执照申请者的执照考核成绩、学历、参加核电工作时间、身体健康状况、培训成绩、工作能力及表现,对其是否具备核电厂操纵员的资格进行了认真、民主、全面的评议,确认郭宏恩等92名操纵员资格申请者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章第十四条关于核电厂操纵人员执照申请者的资格要求。经举手表决,一致同意郭宏恩等92人具备操纵员资格。至此,公司自主培养的首批操纵员正式诞生,这也是集团公司自主培养的首批操纵员。

公司副总经理李忠哲,培训部相关人员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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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核电厂操纵人员执照考核》、《核电厂操纵人员执照考核管理办法(试行)》以及《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之一附件一(核电厂操纵人员执照颁发和管理程序)》等相关规定和国家能源局《关于2015年上半年核电厂操纵人员执照考核计划安排的通知》,2014年12月8日至2015年1月17日,公司组织实施了首批操纵员执照考核,并召开了考委会会议,审议了首批操纵员资格。1月21日,培训部编制上报了长达918页的《关于海阳核电厂首批操纵员资格审查的请示》和长达111页的《海阳核电厂首批操纵员执照考核情况报告》。经资审委秘书处及其技术支持单位初审,同意郭宏恩等92人具备操纵员资格,并提交资审委审议。

 


 

 
关键词: 核电 山东核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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